1、申办条件
(1)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,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;
(2)符合深圳技工教育发展的需求,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;
(3)参照同级同类公办技工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。
2、办理程序
(1)筹办申请
申报人应提供以下申请筹办资料:
①申办报告。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、培养目标、办学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形式、办学条件、内部管理体制、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;
②个人举办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社会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本复印件;
③资产来源、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,属捐赠的需提交捐赠协议。
办结时限:30日
同意筹办的筹办期最长不超过3年
(2)正式申报
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正式申办资料:
①筹办批准通知书;
②筹办情况报告;
③民办技工学校章程、首届学校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;
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;
⑤校长、教师、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;
⑥实验、实习设备、设施、仪器配备情况;
⑦与主体专业有关的当地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学校的发展规划;
⑧由建设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和《土地使用证》;如租赁校舍办学的,需提交经过公正的租赁期至少20年的租约文件。
(3)审核办理
审批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,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(专家委员会评议所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申请人);审批机关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,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办理,颁发办学许可证和批准文件,并进行公告。
办结时限:20个工作日(不含专家评议时间)
3、业务办理地点
(一)申办民办技工学校、申办职业培训机构、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三项行政许可在我局业务办事窗口办理。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西厅第63号窗口。
(二)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合格证书、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两项行政许可在我局办公大楼办理。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楼职业培训处。
4、交通指引
(一)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市民中心:
1、大巴:10路、15路、235路、34路、35路、38路、105路、107路、232路、234路、236路、237路、371路;
2、中巴:474路。
(二)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我局办公大楼:
1、大巴:101路、113路、223路、103路、12路、204路、215路、K113路、K204路、观光巴士1路、观光巴士2路、3路、104路、203路、8路、30路、14路、23路、24路、29路、33路、352路、353路、7路、8路、K302路;
2、中巴:406路、428路、446路、548B路。